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摘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四条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申请人报名参加作业人员考试时,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2份);
(三)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张);
(四)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 2份);
(五)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1份);
(七)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 1份)。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部门或者指定的考试机构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格式或者JPG格式)。
摘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五条
三、特种设备持证人员复审要求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者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四、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1份);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1份);
(四)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份);
(五)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的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五、满足下列所有要求的,准予复审合格:
(一)复审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的;
(二)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三)在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
(六)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
摘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申请表见附件,更详尽的报名方式请参照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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